德州经济开发区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简章
为充实乡镇中小学教师队伍,促进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,根据工作需要,现公开选聘部分乡镇中小学教师。
一、选聘计划
本次拟公开选聘乡镇中、小学语文、数学、英语教师20人。
二、选聘条件
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教育事业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;
(二)参加初中教师选聘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格;参加小学教师选聘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和教师资格。
(三)身体健康,年龄不超过30周岁(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)。
三、报名
时间:2008年8月12日至8月14日
地点:德州经济开发区接访中心(管委会大门向西100米)
联系电话: 2561158、2561925
有关要求:报名时持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教师资格证、表彰奖励证书(原件和一份复印件)、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5张,已有工作单位的需持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。经审查合格的,填写《德州经济开发区选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》。中学和小学不能兼报。
四、考试
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。时间、地点依《准考证》通知。
(一)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。笔试采取闭卷形式,由专家命题,满分为100分。
根据笔试成绩,按选聘计划3倍的比例,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。达不到选聘计划3倍的,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。
(二)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,按报考学科从现行教材中(报考初中的为初中二年级教材;报考小学的为小学四年级教材)抽取一节课,写出完整教案,进行说课。说课顺序抽签决定,依次进行。每人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。面试总分为100分。
五、计算综合成绩,确定考核对象
按笔试成绩30%、面试成绩70%的比例,加权平均计算应试人员综合成绩。根据各专业所需人员数额差异,按选聘计划数1.2倍的比例,由高分到低分,依报考志愿分专业确定考核对象。综合成绩并列的,面试成绩高者优先。
六、考核
对入选人员的德、能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,重点考核其从事教师工作的职业道德水准。
七、体检
对考试、考核均合格人员在指定医院集中体检。体检按照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》进行。体检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资格;形成的空缺,依次递补。
八、公示
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。公示对象在公示期内因弄虚作假或营私舞弊被举报查实的,取消其聘用资格。
九、聘用
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,按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,由组织人事部参考其填报志愿分配到各乡镇学校工作。聘用人员,试用期一年。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,予以正式聘用;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